
楊牧青日記 對話
釋文:殷商晚金文·契約符
規(guī)格:45cm×68cm/2.7平尺多
材質:半生宣老紙
附注:這個符號形式的“圖像”文字,見《三代吉金文存》,原物在故宮博物院藏。近現(xiàn)代從郭沫若、羅振玉、容庚、唐蘭再到李學勤、曹錦炎、黃德寬等十幾位大學者估計是釋讀錯了,隸定為“亞獏”也是欠準確的,或就是錯的!
對此“符號”我疑惑多年不解,昨夜(2019年1月17日)入夢驚醒一身冷汗,原來這是表示孤竹國(冀東地區(qū))第七任國君父丁隨帝辛(殷紂王)在傍晚(日暮)圍獵獲得殷紂王開心并立功,以圈地域為獎賞而記的“契約符”。就此件事,帝、君各自完成各自需求,各自心內暗喜,被帝辛獎勵之后的父丁就鑄青銅器以銘記,也就是契約,等于現(xiàn)在的法律文書(或證據(jù)信物)!
倘若把上古時代符號圖像式的寓意,按秦漢以后“六書法則”和近現(xiàn)代語言文字學的“文字功能化”硬性的用某一個“字義”去隸定釋讀為“亞獏”二字,這是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!
上古時代內容豐富的符號圖像是無法用某一個“字”能夠簡單的表達清楚的,一個符號圖像就包含、承載著許多歷史信息和文化故事在其中。為什么要將上古“符號”或“圖像”隸定釋讀為一個字,這估計是近現(xiàn)代專家學者們在“唯物思想”主導下從一開始就讓思維模式變得僵化,失去靈性,變得廟堂化而出了問題,以至于以錯傳錯,也以至于不可權威更改!一一2019年6月2日楊牧青復記
楊牧青藝術簡介 http://www.mqint.com/shys/shtd/sh9.asp 歡迎查閱并分享